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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,为营造防毒拒毒的良好风尚、健康稳定的社会环境,6月21日上午,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(下称“重庆一中法院”)召开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,发布了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毒品犯罪审判十大典型案例。
根据报告,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,重庆一中法院及辖区基层法院共审结涉毒品犯罪刑事一审案件1762件,占全部刑事一审案件的20.27%,依法对2196名毒品犯罪分子判处刑罚。其中,重庆一中法院审结44件,辖区基层法院审结1718件,重庆一中法院审结涉毒品犯罪刑事二审案件217件。
从审判工作情况看,自2020年6月以来的3个统计年度,两级法院审结毒品犯罪一审案件数量分别为1889件、1566件、1762件,近年来辖区毒品犯罪毒品案件总量略有回升,但大宗贩毒和市内制毒案件呈现“双降”。经营性毒品犯罪比例相当高,两级法院审结的1762件毒品犯罪一审案件中,定性为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的为1552件,占比高达88.08%。合成毒品的占比增加势头明显,成为当下最主要的毒品类型,在辖区两级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一审案件中,涉及第二代毒品的案件1295件,占比73.50%。
辖区毒品犯罪呈现新的动向,“冷门聊天软件+电子支付+物流运输”成为毒品交易新模式,大宗毒品交易时,犯罪分子为逃避监管,通常摒弃常见聊天软件,而是下载冷门聊天软件进行联络,采取“钱货分离”方式实施交易,毒贩将毒品混入正常物品中,从云南等边境地区向重庆市邮寄毒品,快递物流逐渐成为毒品运输的重要方式。毒品流转更加隐秘,相较于传统的人体藏毒、车辆藏毒方式,犯罪分子的伪装手段也在不断“推陈出新”。
当天发布的毒品犯罪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中,肖某某等人目无国法,铤而走险,贩卖、运输毒品数量巨大,社会危害极大,罪行极其严重,重庆一中法院依法对主犯肖某某判处死刑;骆某某贩卖毒品,使用他人账户转移资金,掩饰、隐瞒毒品犯罪所得,构成贩卖毒品罪、洗钱罪,数罪并罚,重庆一中法院依法判处骆某某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重庆一中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,骆某某案是依法惩治“自洗钱”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,以行为所侵犯的不同客体为视角,确立了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应予数罪并罚的裁判规则,实现惩治上游毒品犯罪和下游洗钱犯罪一体推进。
下一步,重庆一中法院将抓实抓好“坚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绝不动摇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罚当其罪、坚持深化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、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毒品犯罪综合治理”四个方面的工作。(文/图 王天祥)